根据中国证监会《关于在上市企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引导意见》、《企业章程》等有关规定,大家作为企业的独立董事,本着认真、负责的态度,在审阅了有关材料后,基于独立判断,对于企业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(以下简称“中审众环”)为企业2020年度审计机构(含内控审计)事宜,大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:
1、经核查,中审众环是我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,具有证券、期货相关业务资质,具备为上市企业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,执业记录良好。
2、中审众环自2015年开始,连续为企业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,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高执业水准和良好的诚信。企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在相关资质、独立性、专业胜任能力、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,并发表了相关审核意见。
3、企业董事会在发出《关于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为企业2020年度审计机构(含内部控制审计)的议案》前,企业审计委员会、独立董事、财务负责人和审计负责人已与中审众环进行了沟通及交流。
大家认为,中审众环的执业资格、执业质量等符合企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,且具 备足够的独立性、专业胜任能力、投资者保护能力,续聘中审众环为企业2020年审计机构,有利于保障企业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,有利于保护企业及其他股东利益、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,同意提交企业董事会审议。
独立董事: 尹晓冰、戴扬、张永良
2020年3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