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、《关于在上市企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引导意见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及《企业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大家作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企业(以下简称“公 司”)的独立董事,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并听取管理层汇报的基础上,对企业《关于调增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》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,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:
(1)西藏久实致和营销有限企业是久爱致和(北京)科技有限企业下辖的全资子企业,久爱致和(北京)科技有限企业是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企业下辖的全资子企业。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企业持有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企业 28.49%的股权,为其控股股东。
陈发树先生是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企业的实际控制人,新华都实业、陈发树先生、陈焱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企业 25.14%股权,是企业并列第一大股东。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相关规定,西藏久实为本企业关联法人。
(2)企业对增加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,符合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需要,有利于企业业务的发展;
(3)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,不存在损害企业、其他非关联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。
基于以上情况,大家同意将《关于调增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》提交企业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,由于属于关联交易和关联事项,董事会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。
独立董事:尹晓冰、戴扬、张永良
2020年10月28日